紀委更硬了——摘自《清風》55期刊
發(fā)布時間:
2014-10-30
中共十八大后至今,反腐當之無愧成為最熱門的話題和看點。令人鼓舞的是,中國的紀檢系統(tǒng)正開足馬力“拍蠅打虎”,隨著眾多“老虎”“蒼蠅”被密集拍落,紀檢系統(tǒng)的懲腐權威性也得到了空前強化。上至中紀委,下至各個地方的紀委系統(tǒng),頻頻亮出“帶高壓電”的反腐硬招,無不成為問題官員聞風喪膽的“殺手锏”,紀檢系統(tǒng)的威懾力由此可見一斑。
檢索十八大以來中紀委的革新,不難發(fā)現(xiàn),其變化至少表現(xiàn)在三個方面:內設機構整合,進一步增強辦案力量;高頻度反腐,不斷向“老虎”開刀,增加中紀委的反腐權重;朝自我“開刀”,以樹立起“已身正”的剛直形象。中紀委這一系列“刮骨療毒”的舉動,被外界紛紛“點贊”。曹立新、魏健、金道銘、申維辰等原踞中紀委的官員落馬,再次向所有官員宣布了一條鐵律:高壓反腐的態(tài)勢之下,任何官職、任何地方,都不可能是問題官員的“保險”之地。
過去一年中,自中紀委而下,全國各級紀檢機關也在謀求更利于反腐的新布局。比如,下級紀委書記的提名權以上級紀委會同組織部門為主,從人事上強化了上級紀委對下級紀委的領導;各級紀委書記發(fā)現(xiàn)辦案線索,在向地方黨委匯報時,必須同時上報上級紀委,從一個關鍵性的方面加強了中央紀委對地方案情的知情權和參與權;推行“一案雙查”,地方主要領導要對轄區(qū)內發(fā)生的案件負領導責任。各省市紀委以及各地基層紀委,在指導思想、辦案力度、“實戰(zhàn)”方式、反腐效果等方面,都正在發(fā)生適應新形勢的系列變化。
誰都不會忘記,王岐山剛履新中紀委書記一職后即強調,當前要以治標為主,為治本贏得時間。如今,十八大閉幕已經(jīng)一年多時間,全國的腐敗蔓延之勢也得到了初步遏制,制度反腐或將有更大的突破,將進入繼續(xù)“治標”和開始“治本”的關鍵期。不可否認,“治標”的關鍵在于以實實在在的反腐成效取信于民,而發(fā)生在我國紀檢系統(tǒng)的系列漸變,以及其自我“刮骨療毒”般的革新之舉,則可視之為“治標”的進一步深化,并為向“治本”轉化埋下伏筆。如果說“治標”令人拍手稱快,那么“治本”無疑更令人翹首以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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